深天马A受让华星光电子公司34%股份,国内面板企业抱团布局印刷OLED技术
深天马A(000050)3月10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以3400万元受让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全资设立的广东聚华印刷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华公司”)34%的股权。
深天马A表示,本次受让聚华公司34%股权,有利于公司抓住印刷显示技术发展的机遇,带动国内新型显示产业的升级,赶超国际先进水平,并向在全球范围内提供显示解决方案和快速服务支持的创新型、科技型领先企业的战略目标加速迈进。
公告显示,聚华公司为广东省印刷显示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2014年11月10日,广东省印刷显示技术创新联盟成立大会在华南师范大学举行。由TCL集团、信利半导体、天马微电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工信部电子五所、广州新视界公司、广州华睿光电、华星光电、创维公司以及信利惠州等12家核心单位共同发起组建的广东省印刷显示技术创新联盟正式成立。
联盟选举了TCL集团为理事长单位,信利半导体和天马微电子公司为副理事长单位,华南理工大学为秘书长单位,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工信部电子五所为副秘书长单位。这标志着我省重大科技专项新型印刷显示技术与材料多主体协同创新工作正式启动。
联盟以“平等合作、互惠互利”为宗旨,以企业为主体,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通过平等协商,资源共享,风险分担的联动机制,推动成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打造集研发、中试以及检测为一体的实体机构,围绕产品目标,开发印刷显示的共性关键技术,推动广东印刷显示材料与技术的不断进步。
以下为公告摘要:
一、交易概述
2016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广东聚华印刷显示技术有限公司34%股权的议案》。基于国家及地方对印刷显示产业的大力支持,为抓住印刷显示技术发展的机遇,赶超国际先进水平,加快上下游产业的升级发展,公司拟以3,400万元人民币受让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光电”)全资设立的广东聚华印刷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华公司”)34%的股权。
本次股权受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07,577.7463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时间:2009年11月6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塘明大道9-2号
法定代表人:薄连明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4348211
主要股东: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1.2837%;三星显示株式会社持股比例8.7844%;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4032%;其他股东持股比例5.5287%。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名称:广东聚华印刷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9日
注册地址:广州中新广州知识城凤凰三路17号自编五栋388
法定代表人:闫晓林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08000099785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主要股东: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本次受让标的为聚华公司34%股权,不存在涉及该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股权查封、冻结等情形。
(三)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四)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聚华印刷显示技术有限公司34%股权而涉及广东聚华印刷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天兴评报字(2015)第0968号),本次评估,评估人员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评估对象进行了评估。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广东聚华印刷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0,005.82万元,评估价值为10,012.32万元,增值额为6.50万元,增值率为0.06%;负债账面价值为5.21万元,评估价值为5.21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000.61万元,评估价值为10,007.11万元,增值额为6.50万元,增值率为0.06%。
四、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1、股权转让方: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
2、股权受让方: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
(二)交易标的:广东聚华印刷显示技术有限公司34%的股权。
(三)交易价款:人民币 3,400 万元。
(四)违约责任:如果买方违反本协议,未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包括未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或卖方违反本协议,包括未履行必要审批手续,未按约定完成股权转让变更及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目标公司或标的股权存在未披露的纠纷或暇疵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属于卖方的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等于本协议第2条规定的股权转让价款的20%的违约金。如果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额外索赔。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不涉及与交易对方华星光电的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作为又一新型显示技术,OLED在移动智能终端、专业显示、柔性显示、虚拟现实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空间。同时,由于OLED器件结构复杂,导致目前良率偏低、成本偏高。近年来,OLED产业对可溶液化加工的有机、无机以及纳米功能性材料的研究开发,催生了用印刷技术或涂布技术代替传统半导体工艺/真空工艺制备新型显示器件的印刷显示。印刷显示技术将极大简化OLED的工艺复杂性,带来产业技术的重大突破。
基于印刷显示技术在未来新型显示产业中的重要地位,国家已将其纳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工程化”重大科技专项。广东省紧跟国家的战略部署,将印刷显示技术列入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鼓励相关骨干企业和高校强强联合,成立印刷显示技术联盟,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为此,华星光电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先期设立聚华公司,以其作为广东省印刷显示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以资本和知识产权为纽带,聚集行业骨干企业与知名高校共同建设,承接国家及广东省新型显示技术重大科技项目。
聚华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项目联合体共同经营的运营机构,其技术研究成果采用授权许可方式,为新型显示行业提供工艺、测试、咨询、技术培训、标准规范等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为企业提供开放式的工艺开发平台和测试平台,带动全行业的技术进步。聚华公司作为印刷显示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的主平台,各参与单位以自有研发优势作为分平台参加到印刷显示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为整个行业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
公司本次受让聚华公司34%股权,有利于公司抓住印刷显示技术发展的机遇,带动国内新型显示产业的升级,赶超国际先进水平,并向在全球范围内提供显示解决方案和快速服务支持的创新型、科技型领先企业的战略目标加速迈进。
本次受让聚华公司34%股权事项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风险提示
(一)政策风险
基于印刷显示技术在未来新型显示产业中的重要地位,国家及广东省已将印刷显示技术纳入重大科技专项,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但也不排除未来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出现变动的可能性。
(二)技术风险
作为一项新型的工艺技术,印刷显示技术开发成功具有较大的可能性,但依然存在难以大规模产业化的风险。此外,与现有OLED工艺技术相比,印刷显示技术在运用于OLED量产时能否有效降低OLED生产成本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经营风险
受市场环境、行业竞争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聚华公司会产生一定的经营风险。
此外,公司将委派人员参与聚华公司的日常管理,公司能否与聚华公司其他股东方进行有效磨合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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